表彰在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首届上海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二、组织领导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上海杰出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四、推荐途径(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选,向相关行业部门推荐人选,(二)专家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才,经单位审核、公示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报送,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二)初评(2023年10月16日-11月3日)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对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后,将《上海杰出人才推荐审批表》(1式3份)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部门、区申报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推荐的候选人,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表彰上海杰出人才的决定》,六、工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和单位要围绕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