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优化调整细化实化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3〕5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办函〔2023〕88号)要求,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为确保经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第二批审核合格的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馈,经办电话:0971-8258448青海省2023年度省本级第二批享受稳岗返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