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发放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洞头区2021年度第二批141艘符合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的对象和补贴金额(合计9993798.54元)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原9月11日公示同时作废,监督电话:0577-59386762附件:洞头区2021年度第二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公示表(以此为准).xls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