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惠湾管办函〔2022〕37号),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通过复审的高企每家奖励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高企资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大亚湾区的企业,规模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我区2022年首次通过高企认定企业34家、通过复审企业31家、整体迁入高企13家、新认定省级工程中心1家,我局制定了《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科技型企业培育引进奖励方案》,公示期为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郑曦电话:0752-5568526邮箱:kejike2020@dayawan.gov.cn联系地址:大亚湾区中兴南路管委会C204附件: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科技型企业培育引进奖励方案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2023年9月18日关于2023年科技型企业培育引进奖励方案的公示.pdf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科技型企业培育引进奖励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