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要求,为实施好2021年度山东省科普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保障条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科普统计调查任务落地落细,二、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为切实做好此项统计工作,省科技厅制定了《202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要认真总结上一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