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农业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农林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评审,拟立项根据《温岭市农业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农林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评审,拟储备由温岭市吉初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果蔬冷藏库建设项目》、由松门镇潘文丽家庭农场承担的《粮食烘干中心建设》、由温岭市泽国建能家庭农场承担的《稻谷烘干房》等3个项目,现予以公示,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三、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4月1日四、联系单位:规划计划科五、联系电话:0576—86101085六、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邮编:317500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