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申报2022年度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淳安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包括企业或其他组织),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与推荐相结合原则,三、评审标准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的最新版本标准,四、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组织概述(简介),(三)《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企业(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企业(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企业(组织)需提供近三年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自评和第三方评价均可),五、申报要求1.企业(组织)自愿申报的,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评审办,2.申报企业(组织)在2022年4月8日前向县评审办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意向,3.《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请表》可在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下载,附件:1.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2.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3月24日县评审办〔2022〕1号关于申报2022年度淳安县政府质量奖的通知.doc《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pdf《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