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二、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评价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产品)从名单中予以撤销,本次评估复核对象为国家级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2019年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