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及《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等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曾俊萍等7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7人均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起至9月22日止,请与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附件:高校毕业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15日附件:高校毕业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序号地区(经营)姓名创业项目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元)1严陵镇曾俊萍一般项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等511024********780110000.002严陵镇游汶全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511024********001310000.003新场镇谢翼莲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510321********004510000.004新场镇陈星宇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511024********564610000.005严陵镇赵思颖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511024********004010000.006严陵镇宋佳丽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511024********074410000.007新场镇陈盛凡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