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管理,我们制定了《青海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2月28日青海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精神,规范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管理,科研人员在研发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列支项目各科目支出的经费管理方式,使用范围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费用及其他与项目科研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管理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二)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经费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试点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承担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和适当范围的外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成果报告,对经费使用情况和承担单位管理情况适时开展抽查,第八条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健全与试点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使用、内部报销、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财务审查和科研服务等配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