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永泰县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为加快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7号)文件精神,我部经过项目调查、评估、研究、筛选,现拟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5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期满无疑义后下达,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7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向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反映,联系电话:24832334,附件: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补助项目表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2022年1月10日附件: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补助项目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补助资金备注1永泰县富泉乡人民政府富泉乡协星村富泉乡协星村自然村道建设项目302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城峰镇力生村城峰镇力生村拦水坝建设项目253永泰县塘前乡人民政府塘前乡芋坑村塘前乡芋坑村畲族榨油厂项目20合计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