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政发【2016】7号)、《关于印发<遂昌县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遂人社发【2016】123号)、《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人社【2018】333号)文件有关规定,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报我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6日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6号(邮编323300)联系电话:8526338、8526335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0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公示表姓名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就业单位申请补贴时间补贴项目本期补贴期限补贴黄铭豪1994.092017.06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11-2019.10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一年7169.88元合计7169.88元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