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加快聚集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现将《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附件: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开封市财政局2023年8月31日附件: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开封市科技创新发展,第二条科技人才项目旨在选拔、培养和引进我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重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第三条科技人才项目每年遴选一批,第四条科技人才项目设科技创新人才合作项目、科技创业人才合作项目两类子项目,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科技人才项目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第六条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合作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第七条申报科技创业人才合作项目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对申请者的基本信息、创业项目水平、创业经历或者企业管理业绩、现实表现、成长性等情况进行评审,第四章实施与管理第十二条科技人才项目要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第十三条对科技人才项目立项的,科技创新人才合作项目、科技创业人才合作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相关阅读:一图读懂《开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