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出资人管理办公室作为服务层,第八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定期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出资人管理办公室报告铁岭基金的投资运行情况,作为项目管理办公室论证投资计划的依据,(九)完成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出资人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第五章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投资基金应委托托管银行进行资金托管,托管银行由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铁岭基金管理机构制定的管理规范进行选择,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托管银行应签署托管协议,第二十四条托管银行依据托管协议负责投资基金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金资产保管等事务,托管银行对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议或合伙人大会(基金董事会)决议的资金支付事项,第二十六条铁岭基金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投资决策、风险管控、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铁岭基金管理机构定期向出资人管理办公室提交铁岭基金运行报告,出资人管理办公室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铁岭基金管理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第二十九条铁岭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