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具体如下:一、推进重大旅游项目招引与建设,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建设期一年(含)以上且列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库的旅游项目,评审结果为“较好(75分(含)-85分(不含))”等次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0%的补助,评审结果为“较好(75分(含)-85分(不含))”等次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5%的补助,对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专项投入20万元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公共自行车文旅咨询点按每个7万元给予补助,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需经市文广旅游局组织第三方审计和评审的项目包括:重大旅游项目、“微改造、精提升”项目,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个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文旅咨询服务、重点旅游行业数据采集等内容,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驿站(旅游厕所)和文旅咨询点负分指标,某区、县(市)补助资金金额=(公共文化服务得分÷Σ各区、县(市)公共文化服务得分)×年度公共文化服务分配资金总额+(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得分÷Σ各区、县(市)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得分)×年度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分配资金总额+(文旅咨询服务得分÷Σ各区、县(市)公共文旅咨询服务得分)×年度文旅咨询服务分配资金总额+(旅游数据采集得分÷Σ各区、县(市)旅游数据采集得分)×年度旅游数据采集分配资金总额(三)因素分配法资金流程,因素分配法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和文旅咨询点、旅游行业数据采集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文旅咨询服务文旅咨询服务地方财政投入10各地出台文化和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扶持政策及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