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保税监管区域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背景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形成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将作为修订或者废止政府规章、拟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面了解《办法》的行政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有必要对《办法》立法质量及其实施效果评估,二、评估目的规章立法后评估目标一般包括总结立法经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在全面了解和科学分析《办法》内容及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开展立法质量及其实施效果研究工作,评估结论及相关建议应当与修改《办法》、完善相关制度或者促进相关制度实施相结合,四、《办法》评估的主要研究内容《办法》后评估主要包括立法质量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两大板块,(一)立法质量评估:包括立法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立法内容评估三部分内容,立法程序合法性评估包括立法程序是否完善、是否严格等内容,(二)立法实施效果评估:包括立法内容积极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证规定实施的状况,五、《办法》评估的研究方法对《办法》的立法后评估拟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专题访谈、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评估方法,六、《办法》立法后评估的实施步骤(一)成立评估小组,课题组保证可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我局按程序选定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为作为《办法》立法后评估专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