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规定,绩效等级为“良”,绩效等级为“良”,绩效等级为“良”,二、整改情况收到财政局整改通知书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并无缝压实整改工作环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我局从开展绩效目标设置培训会、预算编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我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范性,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设置管理、预算编制工作质量提升、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全面提升我局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