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根据《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锡科规〔2023〕1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如下:(一)研发设计类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二)检验检测类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5.上年度取得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三)概念验证类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有持续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稳定项目来源,近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服务的项目不少于5个,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实现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交易额不少于200万元,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三、申报要求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见附件),项目名称应为无锡市***(技术领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