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202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区注册并经营的创业组织,创业组织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内的,每个创业组织或每个法定代表人可申请的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已享受本区创业开办费补贴的创业者不包含在带动就业人员范围内,(三)创业贷款贴息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且注册五年内的创业组织,由所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推荐获得单笔300万及以下、两年内(含)的银行贷款,每年组织开展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考核和评估工作,对于获评优秀、良好、合格的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运作经费补贴,次年入驻(含已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内的,每个创业组织或团队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行工作成效评估,给予服务机构每年每家基地1万元评估费用,每年给予10万元区级创业活动经费补贴,每年给予每个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青浦分基地实训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经费补贴,符合该规定的社保补贴、房租补贴的创业组织申请补贴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