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中人社发〔2023〕59号)的要求,经审核,中山市艺达灯饰制造有限公司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创业服务科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16日,共5天,联系电话:0760-88323321电子邮箱:zscyfwk@163.com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2日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序号企业企业法人所属类型放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年)1中山市艺达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区钊伦微型企业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