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级别2023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并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三)申报人1.申报业绩综述(详细说明申报人具备的条件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符合评审标准中的第几项要求),九、公开方式“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咨询电话:022-88290682附件:1.2023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2.系统提交佐证材料参考3.《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附件:附件1:2023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pdf附件2:系统提交佐证材料参考(自然科学研究系列).pdf附件3: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pdf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3〕355号)要求,一、专业级别2023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三)申报人1.申报业绩综述(详细说明申报人具备的条件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符合评审标准中的第几项要求),九、公开方式“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咨询电话:022-88290682附件:1.2023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2.系统提交佐证材料参考3.《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