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洛南县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第三条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县人社局负责全县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聘用单位负责高层次人才的直接管理,聘用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与高层次人才进行谈心谈话,第七条新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单位要有意识地安排高层次人才从事一线岗位工作,第五章住房待遇第十二条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用人单位)负责按月为高层次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购房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第十四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退回安家补助、人才补贴、购房补助、贷款贴息等补助,第十六条一次性购房补助、贷款贴息办理程序:本人填写《洛南县高层次人才住房补助审批表》一式五份,第六章调动、解聘第十七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5年(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解聘,第二十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约定的服务期未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