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8日关于进一步促进独角兽企业成长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覆盖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于符合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政策条件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以下简称“(潜在)独角兽企业”〕,支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独角兽企业专题,重点支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潜在)独角兽企业围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潜在)独角兽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支持(潜在)独角兽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对于(潜在)独角兽企业建设的院士工作站奖励最高1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鼓励(潜在)独角兽企业与重大创新平台之间的互动耦合,为(潜在)独角兽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应用提供实践场所和空间,针对(潜在)独角兽企业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以培育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为核心的企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