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第二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3〕121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初审,现将拟认定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09月20日,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公示受理电话:89294261,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1115室,附件: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pdf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9年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