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推进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稳步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现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绩效承诺奖补办法》(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绩效承诺奖补办法.pdf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能源局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