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企业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普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企业人才认定申报事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企业人才认定申报时间及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请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申报,一、申报对象标准一般为毕业3年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与普洱市所属国有企业或注册地在普洱辖区内的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要求在普洱全职连续就业不少于5年,从市外到普洱求职并首次入职的,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普洱工作满1年,三、列入专项方式自2022年1月1日起入职后的高校毕业生,采取申报、审核认定的方式列入专项给予支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列入本专项,四、申报时间请各县(区)工信局将审核盖章后的企业人才认定申报表(含电子版),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艳电话/传真:0879—2185086电子邮箱:pesxxzxbs@163.com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2室附件:1.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企业人才专项政策补贴申请表2.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安家费申报表3.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