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各类专利权人新增维持年限超过10年或新获得单件质押融资超1000万的有效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个单位每年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每件专利给予其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按照不超过质押金额(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为准)总额0.1%的标准给予扶持,同一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单位为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1万元/人标准给予该代理师一次性补贴,对我市各类专利权人新增维持年限超过10年或新获得单件质押融资超1000万的有效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个单位每年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每件专利给予其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按照不超过质押金额(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为准)总额0.1%的标准给予扶持,同一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单位为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或备案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简称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按1万元/人标准给予该代理师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