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直属单位:《关于推动质量强县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十七届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涟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推动质量强县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按件给予2万元奖励,(二)鼓励推动知识产权发展5.支持发明专利创造,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别给予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