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全市乡村文化建设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工程实施方案》(鲁文旅公共〔2021〕1号)、《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标准》(鲁文旅公共〔2021〕5号)以及《关于建立民生实事“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惠民活动”进展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德文旅发〔2023〕9号)等文件要求,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了综合评审,评选出10个市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街道)、20个市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社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电话:0534-2231910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附件:1.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街道)拟认定名单.docx2.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社区)拟认定名单.docx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