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远洋渔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220号)、《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福州市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100号)和《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福州市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1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公司2021年度部分福州市远洋渔业补助资金共计447万元,其中远洋捕捞水产品运回奖励415万元,远洋渔业安全生产奖励32万元,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连江县财政局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