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第二批)条件企业公示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漳州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21〕11号)、《关于漳州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漳人社〔2022〕223号)文件规定,经审定,符合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第二批)条件的企业共有2家,具体名单如下:符合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第二批)条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吸纳人数(人)申请补贴金额(元)备注1福建省禄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30002漳州昱丰机电有限公司99000合计1212000现将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华安县大同西路一巷1号(人社局405室),邮编:363800,联系电话:0596-7356593,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2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