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浙贝母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1〕26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规模化种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产办〔2023〕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共享车间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产办〔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16日,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41,附件:1.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良种繁育基地补助资金汇总表2.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人才引进补助资金汇总表3.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科研平台建设补助资金表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2日附件1: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良种繁育基地补助资金汇总表序号农业经营主体(大户)镇(乡)村补助面积(亩)补助金额(元)1宁波迦叶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观乡金溪村26.021301002宁波市海曙洞桥东升农场鄞江镇悬慈村46.572328503宁波市海曙欢田家庭农场鄞江镇悬慈村502500004宁波市海曙张贤林家庭农场鄞江镇东兴村19.86993005邵吉山章水镇章溪村49.952497506宁波小贝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水镇章溪村37.181859007宁波市海曙君晖家庭农场章水镇郑家村24.711235508宁波市海曙浙东贝母专业合作社章水镇郑家村502500009宁波市海曙韧博家庭农场章水镇郑家村15.8979450合计320.181600900附件2: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人才引进补助资金汇总表单位:万元序号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大学生姓名学历补助金额1宁波迦叶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崔宇宇硕士研究生32宁波小贝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周云本科2合计5附件3: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科研平台建设补助资金表单位:万元补助对象补助内容金额备注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浙贝母传承创新专家工作站运行经费102021年,章水镇人民政府与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创建“浙贝母传承创新专家工作站”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