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实施办法》(景委办发〔2017〕4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资金申报发放流程》(景地防办〔2017〕2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经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上报,现将“大搬快治”搬迁户各项补助及奖励资金(第十八批)发放对象及资金予以公示(共21户48人,其中少数民族7人,补助资金106.43006万元,如对以下公示对象资金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举报,举报电话:0578-5087830,附件:2.第十八批资金发放汇总表、花名册(公示版).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