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2023〕379号)要求(以下简称省《通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工信厅会同省人社厅、省工商联开展“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公开表彰“江苏省优秀企业”100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100名,现将有关工作强调如下:1、严格审核把关,请各区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仔细对照省级通知要求做好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推荐对象是否符合通知中的各项基本条件,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请各区于9月20日(周三)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区政府公章(纸质件一份)、申报有关材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企业或企业家申报书、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表,详见附件1省通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联系人: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刘尊瑞68788828秦怡68788891邮箱:1971661316@qq.com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2023〕379号)2.推荐对象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1日抄送: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