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龙泉驿区支持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二)申报企业且已纳入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统计,二、申报条件(一)所申报的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并已投运,(四)同一家单位每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五、申报材料(一)2023年龙泉驿区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申报书,(二)龙泉驿区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模板),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企业提交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3.项目认定后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