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嵊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一、奖项设置(一)嵊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三)市长质量奖评审由组织自愿申请,二、组织管理(六)市政府成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确定提请市政府批准市长质量奖拟奖组织的名单,(八)评审办的主要职责:1.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质量管理创新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2.负责做好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每评审年度由评审办发出申报市长质量奖通知,评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查意见,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评审办依据资料评审报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料评审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办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对初选授奖组织名单进行公示,评审办确定通过公示的拟奖组织名单,具体由嵊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负责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