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7日印发鱼峰区产学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州市“校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鱼峰区重点产业人才支持保障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等产学研合作的工作站,第四条“工作站”管理工作由区科学技术局具体负责设站申请受理、业务指导、联络服务、管理考核、经费拨付等相关工作,4.工作(成果)要求:在“工作站”内开展的创新活动应有助于促进我区重点产业发展、企业效益提升、科研团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合作运营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共建的,第六条提交材料1.《柳州市鱼峰区产学研工作站设立申请表》,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可向鱼峰区科学技术局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认定材料并提出设站申请,开展团队建设、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社会服务、开放共享、合作交流、成果推广和转移转化等工作,第十三条“工作站”应支持配合鱼峰区举办成果交流、人才、技术项目对接洽谈、创新创业大赛及参观调研等各类人才智力招引、合作与交流活动,“工作站”向区科学技术局报送运营期内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行任务完成情况、运营期内承担科研项目的数量及完成情况、培养科研人才、产出科研成果、研发投入、实现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经济效益、开展社会服务以及对行业产业促进作用等,3.“工作站”从事与平台建设和运行内容不相关工作给共建一方造成不良影响的,5.合作运营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共建的,撤销的“工作站”经鱼峰区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后,第二笔3万元的补助资金在“工作站”运营期满通过考核评估后拨付(不进行二次考核或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