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工作,经审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供电有限公司吸纳3名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按照标准,给予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7677.82元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6000元,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6日止,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附件: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供电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1日附件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供电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刘洋、覃永根、唐俊华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