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2〕24号)规定,经区人社审核,现对皇姑区2023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9月18日下班前向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4-86264370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1日撰稿:商德志校对:朱红明审核:杜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