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学期南康区“雨露计划”第三批拟补助名单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35号)和《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的要求进行了审核并公示,确定了2023年春季学期南康区“雨露计划”第三批拟补助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20日监督电话:0797-6605350、12317电子邮箱:gznkfpbjck@163.com资金来源: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责任人:刘华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第三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拟补助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