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是指经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认定,工业设计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设计服务能力突出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保证工业设计要素配置,具备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和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结构完善,近两年内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后,择优推荐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调整和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公布,将上一年度本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积极组织工业设计走进企业等工业设计成果推广交流活动,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