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局定于2023年9月初至10月底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验收工作,并委托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具体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书面验收资料至保护中心,保护中心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专家进行书面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书面验收资料至保护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书面验收资料至保护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产出情况、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经验等,四、验收材料验收材料主要包括:(一)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拨款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1万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之前将材料提交至保护中心,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根据上报结果和材料对年度专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