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度第三季度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市直单位2023年度第三季度初级职称申报于9月25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和审核,三、单位考核(一)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发展目标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全市初级职称评价标准,(二)单位按照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及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及平台信息及上传图片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对符合初级职称评价标准的申报人员出具考核意见并在系统中上传,对不完整材料一次性告知单位及申报人及时完善,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传系统,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2.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3.初级职称申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