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要求,一、评审申报对象(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附件2)要求执行,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2021-2023年三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人员根据《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五)申报人员须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本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标题下方竖排依次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申评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个人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3: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docx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x琼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