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信产〔2023〕201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3〕228号)要求,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政策宣贯,组织属地、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9月2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我厅信息产业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705办公室),三、我厅会同省发改委根据企业条件(见附件1),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附件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9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健,6535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