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镇人民政府、东埔镇人民政府、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根据《关于印发〈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湄北管办〔2021〕16号)、《关于印发〈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湄北财〔2021〕102号)及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项目的批复文件要求,结合区财政局《支出指标拨款通知书》(莆湄北财指〔2023〕283号)、项目验收意见及我局2023年9月6日局务扩大会议的意见,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已通过验收(第二、三、四、五批及筏式吊养浮球)的项目,核实补助资金4058.0312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434.818774万元(已拨付894.417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811.606258万元(已拨付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811.606258万元(已拨付227.686万元),此次下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01.209946万元,区级补助资金28.181288万元,详见附件,附件: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已验收(第二、三、四、五批及筏式吊养浮球)项目资金229.391234万元下达情况一览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9月7日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2023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