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3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3〕60号)文件精神,对我区消费帮扶项目予以资金补贴,相关申报事宜如下:一、申报类别消费帮扶:对在2023年期间将原州区瓜果蔬菜肉蛋枸杞等农特产品及手工艺品销往自治区外的原州区企业(合作社),给予一定比例的物流补贴,二、申报时限及资料要求(一)申报时限:截至2023年10月底,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二)申报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承诺书、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订单(协议)及销售发票、物流费用发票或快递面单等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所提供资料必须要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故意干扰申报工作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不再支持同类项目政府资金补贴,(二)对于2023年度已享受同类资金补贴的企业(合作社)不再重复补贴,(三)拟兑现补贴资金企业将通过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企业可通过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四、资料审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徐春瑞邓树哲0954—2046077报送地址:政府街25号原州区人民政府一楼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商贸管理办公室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