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建局、人民银行,西湖风景名胜区园林局,在杭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机构: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2019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有效期3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杭政办函〔2019〕101号),现决定对《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进行续期3年,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附件: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2023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