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竞争立项的实施意见》(晋财农改〔2016〕22号)和《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农〔2020〕17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长治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抽取农业、财政、规划、设计等方面的专家,于2023年9月6日对5个县区申报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分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两个环节,实地考察采用现场勘查,会议评审通过现场汇报、PPT展示、专家提问、审阅申报资料等程序进行评分,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局农业科,电话:2025162,1、潞州区88.6分2、平顺县88.06分3、上党区84.6分4、襄垣县83.2分5、潞城区75.86分长治市财政局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