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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海盐县人民政府 | 2023-09-07
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转型升级并纳统入库的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或复评定为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精品线路、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旅游项目(自持部分)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给予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和营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每年给予电商企业5万元奖励,给予企业25万元/年的奖励,给予每家参展企业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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